1、因北京各区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要求不同,具体请以本区教委规定要求为准,一般通知时间为4月份左右。
2、要严格按照各区教委规定的时间提交证明。
3、自住房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,原则上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就近入学学位(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)。
4、申请人子女获得入学就读资格后,应按月正常连续参保和缴费,如有中断,将对该申请人子女未来在升入初中产生影响。
5、申请人或其配偶应按月正常连续参保和缴费3个月,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补缴的不予通过。(个别区要求6个月)
6、申请人所提交的房屋规划用途应为住宅或公寓。
7、请认真参考阅读区教委规定要求细则,开具的证明是否要求统一的格式模板,随意开具证明可能无效!